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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梧州市图书馆公开招聘公告

2016/9/2 15:41:00 次浏览

        梧州市图书馆(局部开放)开馆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,计划今年10月28日对公众开放。为确保图书馆开馆后开放工作正常运转,更好地为读者服务,经上级批准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图书管理工作人员。
一、招聘原则
  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公开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 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图书管理工作人员10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
  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;
  2.爱岗敬业,工作责任心强,工作认真、细致,能够吃苦耐劳;
  3.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;
  4.五官端正,身心健康,身体健全;
  5.要求大专以上学历,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,热爱图书馆事业,22至40周岁,男女不限。
 
报名时间:2016年9月1日—25日
咨询电话:0774-2823195
  
求职材料包含:
(1)本人简历。已婚者附配偶、子女等家庭情况简介。
(2)自荐材料。提供身份证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(或毕业证、学位证)、有关资格证、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扫描件;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成果、奖励情况等信息的扫描件;有论文发表者提交1篇自己的代表作扫描件。
 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,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,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。
四、面试(时间另行通知)
五、体检
 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由梧州市图书馆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,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,不予聘用。
六、聘用
  体检合格的由梧州市图书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。一年期满,可按照实际情况,择优续签聘用合同。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梧州市图书馆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《梧州市图书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》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。
七、待遇
1.月工资:按1800元/月计发(含“五险”个人部分);
2、每周休息两天
3.社会保险:享受失业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。
  八.其他:(1)聘用期间食宿自理;(2)聘用期内,如有违法违纪行为,或经考核不合格者,中止劳动合同,取消聘用资格。
  九、纪律要求
 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、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,取消聘用资格。
 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,一经查实,不予认可,已聘用的人员,应当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。
附件:

1、2016年梧州市图书馆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梧州市图书馆
2016年8月31日